自杀之前的罗德曼特别在乎外界的看法,但是现在,管他呢,老子愿意……
染头发?老子愿意!奇装异服?老子愿意!
垫脚失败?没关系,还能挥肘,插眼,打脸,飞踹,各种方法对付大力。
‘大虫’甚至都已经做好了跟他同归于尽的准备了,因为他愿意!
万万想不到最后阻止这项计划的会是自己的教练和队友?
“为了胜利难道不是不择手段?”
听到罗德曼的话,其他人的脸色也不是太好看。
竞技场上本来就没有正义和罪恶之说,人们关注的永远都是最后的结果。
这也是为什么8,90年代的暴力篮球层出不穷的原因,特别是活塞队靠着黑硬脏拿下了两次总冠军……
忽略过程,直面结果!
这就是从坏小子军团走出来的罗德曼唯一相信的真理,怎么到了公牛队这里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