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回了太平宫以后,叫来机要秘书,让其草拟一份敕谕,交给理政院,大意就是希望理政院内阁继续加大对多核心领域的科研研发的投入。
大明帝国的政体已经发展到了极具自身特色的程度,它既不是所谓的君主立宪,也不能叫完全的开明君主制。一般情况下白明修都不干涉理政院内阁的行政,甚至新总理大臣的产生也是白明修连同前内阁成员一同推举出来的。白明修在做法上,从来不会直接推翻理政院的政策,最多是督导令其修正。但在大明国宪的层面上,作为皇帝他还是有下诏进行重大政策和人事更替的权利,只是使用起来会非常谨慎。
无疑大明是一个专制国家,但绝不是一个单纯君主专制,而存在比较明显的集体领导的成分。
白明修日常参与政事,基本上就是开开会表达意见,进行监督。偶尔也会向今天一样,郑重其事地下敕谕。他最高级别的旨意,就是诏书,只不过白明修一般是不下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