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俾斯麦下手的想法,弗朗茨早就有了,可惜欧洲同名的人太多了,在没有崭露头角前,谁知道哪个是哪个?
身份都确定不了,自然是什么也不能干了。
等确定俾斯麦身份的时候,恰好他从普鲁士王国驻法兰克福代表转任驻新神圣罗马帝国公使。
在自家的地盘下手干掉一个公使,这个影响太恶劣了。政治风险太大,弗朗茨就不是冒险的人。
现在俾斯麦调任驻俄公使,那么情况又不一样了。只要做的小心一点儿,杀了也就杀了,就算是有麻烦那也该沙皇政府头疼。
如果可能的话,他不介意把普鲁士三杰一起干掉。可惜另外两位在军队中,想要掌握行踪都难,总不能冲进军营里面干掉他们吧?
弗朗茨不认为自家的暗杀队有那么牛叉,跑到普鲁士王国去刺杀人家的军官,万一被人逮住了,那就悲剧了。
威胁性最大的还是俾斯麦,将领再能打,在热武器时代也摆脱不了国力的制约。这一方面上,弗朗茨不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