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店中众人见王俊认怂,少将军潘伯英又让他放人,都以为事情已经了结,哪知道峰回路转,人家王俊拿出了卖身文契,原来是阿丑的大哥把阿丑卖给了王俊。
众人一时间都有些啼笑皆非,又都瞅了瞅阿丑,不少人摇摇头,心说:“五十两银子,都能买个模样俊俏的小丫鬟了,花五十两买这么个丑八怪,脑子是有病吗?这模样,送我都不要。”
潘伯英和苏祈恩也都有些意外,因为青铜王朝倒是允许穷人家买卖儿女给富人家为妾为奴,尤其江南一带颇为盛行,从事这买卖的中间人,就是俗称三姑六婆里的牙婆,只要有了官府的卖身文书,双方和牙婆都画了押,那就是合法的交易,因而王俊一拿出卖身文契,也出乎潘伯英的意料之外。
本来潘伯英见了那两个模样俊美之人,一心想要赶紧离开,却刚好遇到这强抢民女之事。
潘伯英灵机一动,心说这可是个绝佳的表现自己的机会,哪知道,人家不是强抢民女,又仔细看了看王俊呈上的卖身文契,余杭县衙的官印,牙婆,买卖双方的画押都在上面,手续齐全,的确是合法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