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人傻钱多

  就在辽东发动攻势时,德川幕府终于屈服了。

  双方在十二月二十四,签订了《明日条约》。

  条约内容为:

  第一:德川幕府向大明称臣纳贡,每年进贡黄金三万两,特产若干,不少于十万两。

  第二:德川幕府向山东军赔偿军费三千万两,分五年支付。

  第三:德川幕府向山东商船开放日本市场及港口,允许山东船上于任何大名通商,在日本享有关税豁免权,幕府不得向山东商品征收任何杂税。山东军民于日本犯罪,幕府无权进行审判及用刑,需交由山东法庭审理。

  第四:德川幕府不得组建海军。

  第五:北海道原属大明‘奴尔干都司’所有,幕府需在六个月内撤出北海道一切人员,大明对北海道周边渔场具有所有权,日本不得派遣渔船捕捞渔产。

  第六:设立长崎租界,允许山东军于长崎驻扎三千人以保护侨民,山东军事集团对日本华侨具有庇护权,幕府不得在长崎驻军超过一千人,不得在九州岛驻军超过五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