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在奏章中对朝廷提出:要把吴世恭和他的汝宁军纳入自己的帐下。并且还要对吴世恭不尊洪承畴的行为进行严厉治罪。
其实洪承畴提出的是一个悖论。如果要把吴世恭和汝宁军纳入洪承畴的帐下,那一定要授予吴世恭官职,要把其纳入明朝官僚体系中;可是要治吴世恭的罪,那些罚俸、削官等方法又不能够采用。不见得朝廷先把吴世恭升官,再把吴世恭的官职全部削掉,那不是儿戏吗?
其实洪承畴当然也知道自己的提议是悖论,他不过是把这个棘手的难题上交,让崇祯皇帝和朝中重臣去烦心这棘手的问题。
可接着河南巡抚玄默的奏章又来了,而在他的奏章中又提到了吴世恭和汝宁军的问题。
玄默先向朝廷说明了:自己和河南官军是怎么应付二入河南的农民造反军的。并且重点向朝廷说明了,因为要保障黄河沿岸的开封、洛阳等重城,玄默是不得已把河南官军主力放置在黄河沿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