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7章 《继承法》

面对礼殿以及众多世家名门的责难,再加上意图已经暴露,刑殿与方运商议之后,一不做二不休,在景国颁布了一部新的律法。

  那便是《继承法》。

  前任家主若有其余子女,继任家主并非独子独女,则所得家族财富不得超过八成。

  除继任家主之外,其余各子有平等继承之权,所得财富最高之子继承的财富不应超过所得最低之子三倍,已娶妻之子应将聘礼计算在内,多不退,少则补。

  女儿亦有继承权,可得住宅、商铺或钱财,女儿继承总额不可低于除继任家主之外最低之子,已经外嫁女子需将嫁妆计算在内,多不退,少则补。

  但凡文宝、神物、遗物等重宝,不在分配之列,由继任家主管理,其余子女无权继承。

  各家主可经由官府公证,立下具体分配遗嘱,但要遵循律法最低限度,否则子女对分配不满,可由官府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