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古往今来官场、商场莫不是如此,之所以说是官商而不是商官,那是因为前者是皮而后者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商人在传统社会里地位不高,甚至被下了定义:商人重利轻离别,为了逐利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可以抛家弃子、不孝敬父母,出门经商一走就是一年半载甚至数年。
因为道德上被蔑视,地位上被压制,商人一旦做大后必须有靠山才能保住财产,“破家县令、灭门刺史”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如此一来就难免出现官商勾结的情况,这是一种隐患,迟早变成恶疾,所以历代统治者至少是在明面上,要禁止或者压制这样的情况出现。
然而禁是禁不住的,压制也不过是笑谈,道理很简单,皇族、权贵、世家、高门、大姓的生活奢侈,需要大量的经济来源维持。
所谓家大业大开销大,光靠俸禄和赏赐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只有靠经商的暴利才能获取大量财物,故而族人经商给家族输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