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宇文温和陈五弟、田正月、郝大胆等几位国公走在林间,一行人特地绕开林间小路,专往坑洼不平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聊天,聊的是《明德律》。
从去年到现在,围绕《明德律》诸多分篇和条款的争论,折腾了将近一年,终于尘埃落定,明年就要正式颁布、实行。
《明德律》从初稿到定稿,许多条款有了变化,但主要的内容,大体上达到了宇文温的要求,他如愿以偿开了个好头,在法律层面上打好了框架和基础,以便将来周国的律法体系能够适应工业时代。
至于将来国家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已经不关他的事了,因为他大概活不到那个时候,想管也管不了。
说到《明德律》,宇文温就提到《民律》中规定的“祖父母、父母在,除(嫡)长子、(嫡)长孙外,其他子孙可别籍异财”,说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必须的,旁支庶出子弟对于生活方式,必须有自己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