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野心勃勃

安踏、李宁、匹克等中国运动装备公司,花费巨大的代价,签下了一些NBA球星来为他们代言,不仅代言费高,而且还要费时费力去设计签名球鞋,合同的要求自然会高一些。

  比如,大部分的球员被要求至少能参加整个82场常规赛中的60场比赛。如果缺席了太多的比赛,那么就要和几百万美金说再见了。相反的,一些球员可能会因为赢下了MVP奖杯而获得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奖励。

  如果球员的上场时间和参赛次数无法保证的话,他穿着的球鞋自然也得不到太高的曝光度。生产制造这些球鞋的运动装备公司自然也达不到请这名球员代言的目的。

  运动装备公司为了激发旗下球员在球场上的表现欲望,增加他们打球的动力,也会在合同之中添加一些激励条款。

  这些条款看起来诱人,其实要真正做到的,难度相当之高,公司往往也只是打出一张空头支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