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新政(二)--国籍法

第二个是国籍法,全称是《大明共和国国籍管理条·律》。定在九月一号实施,比汉族庆典,提前了一个月。

  它的前身是《大明共和国移民管理条·律》。只是随着大明的发展,移民方式和移民来源的改变。移民法,越来越不适应大明的管理体制。在很多方面,都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于是大明特意邀请了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法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就当前的移民形势,以及大明对移民种类的不同要求,对移民法进行大幅度删改。并将‘移民’二字改成了‘国籍’。听上去,也更正式一些。

  和之前的移民法相比,这新出台的国籍法。在内容和细节上,都更为具体。很多没注意到的地方,也都得到补充,并进行注释说明。那些不合时宜的规定,也都被尽数删除。

  不过相关书籍,还在刊印中。大概和《大汉民族详解》同时期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