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除此之外,希德还有一系列的未来的计划需要索尼的参与,不管是苹果iTune音乐商店的发展,还是Youtube需要的唱片公司版权许可,都是需要几大唱片公司的版权授权。
而索尼作为几大传媒集团中的薄弱环节,完全可以作为前期合作的“榜样”,让其他唱片商在将来饱尝盗版下载之苦的同时,再眼热一番索尼的“好运”,进而再来讲这些看似强大的唱片商联盟拆个七零八落。
之所以还需要这样的策略预算,主要还是因为“历史上”苹果iTune真正筹备大范围推广线上音乐商店的时候,已经是2004年了。那个时候的唱片公司,早就已经被市面上泛滥无休的盗版音乐虐的惨不忍睹,所以才会那么简单的在乔布斯的“因威”之下集体缴械。
但是现在希德要提前苹果iTune音乐商店的进程,至少要提前到2002年末上线,这样才将配合01年底上市的iPod的硬件发售,将软硬件双方的收益都实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