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根的脚步轻盈地超过了提尔曼,依旧没有停顿下来,但他也没有把速度提升到极致,因为陆恪说过,这是一次中传,而不是长传,他们现在需要把整个进攻节奏和强度提起来,这是攻坚战而不是突袭战,所以,洛根需要的不是完全爆发,而是身体控制。
十码。十五码。这是洛根在默默计算接球球员与开球线之间的距离。
当脚步突破十五码之后,洛根就开始小碎步调整,抬起头就可以看到在自己面前急速下坠的橄榄球,落地位置应该是在十八码左右,这对于洛根来说是最为舒服的位置,他只需要伸出双手,持续奔跑,不需要减速或者调整,就可以将橄榄球收入怀中,并且持续自己的推进。
这就是四分卫传球是否恰当、是否舒服、是否精准的细节体现之一。
匀速奔跑的状态下,洛根甚至不需要做出脚步调整,只是伸出自己的双手,做出了一个摇篮的姿势,稳稳当当地将橄榄球兜进了怀抱里,小臂朝着胸口一收,他就已经完成了橄榄球的控制,同时视线余光开始快速地横向打量,脚步开始徐徐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