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陈应在清林里买了三千亩荒地,看上去非常多,其实分配利用下来,根本就没有多少。当初在交割的时候,陈应还是陈应,可是当陈应是侯莫陈氏之弟的身份曝光后,万年县县丞赵致雍又将沿着界裕河西岸大约一千余亩野生树林,以几乎白送的价格送给了陈应。
陈应拿着一百六十金,相当于一千六百贯的价格买下了这片树林,事实上不算土地的价值,仅仅这些可以砍伐的木料,就不止一千六百贯。而清林里的一百余户村民,听说陈应在这里开设庄园,在里长的带领下,整个村子的土地也全部挂靠在陈应名下。
陈应自然清楚这些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逃避税赋和各种徭役,陈应实在太需要土地使用了,当然像陈应这种有免税特权的勋贵非常多,就算他不接受这些村民的挂靠,事实上这些自耕农也会找其他权贵挂靠。